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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守护蓝”在行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节日食品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假期临近,节日期间聚餐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保障“春天花正开”专项行动,特发出节日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旅游度假之际勿忘饮食安全。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的事项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做到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确保主体资质合法。要在醒目位置向顾客公示主体信息,做到亮证经营。

2.人员健康,持证上岗。落实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3.进货查验,源头可溯。严格实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保证食品原辅料来源合法、源头可溯。不得经营未提供许可资质、检测合格证明的食品及原料。

4.规范加工,卫生整洁。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强化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避免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等现象,做好加工用具、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

5.定期自查,消除隐患。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定期检查销售和库存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6.制止浪费,营造氛围。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自觉将反食品浪费纳入经营过程,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或放置反浪费标识标签,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选择,主动提供打包服务,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

二、消费者外出就餐应注意饮食安全

1.一定要选择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饭店就餐。

2.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口感是否变质,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饭店提出更换要求。

3.需网络订餐时,应选购网络排名靠前、且线下实体饭店资质齐全的正规饭店订餐,选择带有“食安封签”的餐食,收到餐食检查封签、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

节日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消费者在外就餐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沈阳市市民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我们将竭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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