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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在《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2-2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记者提问:在这次出台的《沈阳市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中,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推动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回答:

感谢您对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的关注,我介绍下有关情况。

2023年我市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取得了很好成效,为全省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做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按照全省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要求,为持续促进经营主体更好发展,保持质升量增有利态势,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将进一步加大对经济主体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有3项新的举措:

一、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在新时期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精准帮扶,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

按照上级部署,2023年我市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相关部署,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的落实,做好审核提报工作,并将每年实施动态管理。对经国家、省认定的“名特优新”户,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按照“免申即享”机制予以支持。同时,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二、鼓励支持“个转企”

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是为了满足个体工商户发展需要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服务举措。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做大规模、规范发展、创建品牌,也有利于优化我市经营主体结构。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转型升级为企业。为落实好《条例》,此次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加强对转企个体工商户的业务指导,使个体工商户更加便捷转企。二是进一步优化转企手续办理。推动由当前“一废一立”程序按照国家、省部署向“直接变更”转变,将为转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三是转企企业可申请一套免费印章,根据有关规定,由市和区、县(市)分级负责。四是鼓励区、县(市)采取多种渠道为转型企业提供一定时限的代账服务。五是支持符合条件的转型企业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六是进一步明确转型企业申报招投标项目资格,可将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经营数据等条件延续至转型企业,为其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

三、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险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快速提升,以及保护力度的持续增强,企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和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险是将知识产权特性和保险制度优势相结合,可有效防范知识产权运营风险,提升知识产权使用效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推广知识产权保险,分担知识产权金融风险,我市立足企业需求,出台了知识产权保险的政策措施,从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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