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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2022年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

2022年,全市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感恩奋进、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沈阳市场监管工作连续3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连续2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2023年,我市推进重点领域“信用+智慧”监管成效突出受到总局肯定,被选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国家督查激励推荐城市,再创辉煌。获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持续强化安全监管,市场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坚守疫情防控和“三品一特”“五条”安全底线,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l 疫情防控方面。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00余万户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2884个,查办各类涉疫案件53件。

l “三品一特”方面。累计检查市场主体33.29万家次,抽检监测食品4.3万批次,检查特种设备3.41万台(套),检查存量燃气公用管道2500余公里,排除各类风险隐患25.84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975件。

(二)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沈阳质量实现新发展

把质量强市作为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核心战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一企一书一策”“质量服务进万企”等专项行动,精准帮扶、持续提升供给端产品和服务质量。

l 我市3家企业获第九届省长质量奖,总数位列全省第一。

l 新增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56项、省级地方标准105项,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0项、团体标准42项,各项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l 新建市级计量标准335项。

l 沈阳市获CMA资质检验检测机构378家,获批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42张。

l 沈阳市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到全国第59名,连续三年实现“提质晋位”。

l 制造业产品合格率连续4年达94%以上。在省质量考核中连续5年被评为A级。

(三)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刻把握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意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

l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投入试运行,“1+3+N”格局初步形成,顺利通过国家中期验收。

l 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l 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优势企业15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8家,总量全省第一。

l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我市获银奖1项,优秀奖11项,获奖总量东北第一。

(四)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l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执法,查办各类案件1079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9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69箱,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药械约37吨,退还转供电超收电费、银行转嫁成本违规收费、教育违规收费895.58万元。

l 强化公平监管,率先全国出台网络直播营销指引“双清单”,养老诈骗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常见违法行为查办工作指引清单。构建信用风险三级指标体系,对13个区县、19个行业分类进行预警监测分析。

l 推进消费环境制度创新,累计发展120家ODR优质企业,与消费者直接化解纠纷514件。全市43家大中型商业企业实体店,线下无理由退货19962件,退货金额共计350万元。全国12315平台处理各类诉求613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84万元。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

聚焦市场主体共性需求、共性问题和全生命周期,抓改革、优服务、重帮扶、稳预期,实现多点突破。

l 准入方面。全系统45大项、226子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188个可即办项全部即办,93个实现跨省通办,88个省内通办,平均审批环节2.96个,平均承诺审批用时2.23天,时限压缩89.27%。

l 准营方面。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办理业务22.13万笔,94项优化审批服务涉企许可事项,压减时限近78%。率先在全省药品领域实现8类电子证照全覆盖,占全省电子证照95%。

l 退出方面。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截至12月底,全市共注销市场主体8.02万户,通过简易方式注销企业1.47万户,占59.80%。

l 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百亿送贷”为5206户小微企业融资21.43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4.37亿元。东北首单海外维权责任险、被侵权责任险成功落地沈阳。截至12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11.95万户,同比增长9.20%。

(六)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l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l 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围绕“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500余人次,坚持抓早抓小,守住纪律底线。

l 积极做好专项巡视、专项巡查、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完成35项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辽宁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我局排名位列全省系统第一。

l 扎实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构建“4+7+N”任务体系,食品安全城创建、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领域“信用+智慧”监管、“一业一证”改革、大东区商事制度改革、皇姑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等率先晋位突破。

l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聚焦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培养选拔机制,制订加强处级领导干部人才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和加强机关干部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四学四会”大讲堂活动。

二、未来三年重点突破方向

未来三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最为关键的三年。市局党组决定在全系统开展10大专项行动。

² 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² 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

²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

² 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三年行动。

²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效能提升三年行动。

² 开展专利引领三年行动。

²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² 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

² 开展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

² 开展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加强改革创新三年行动。

三、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上取得新突破

聚焦党建引领“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求,以努力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为目标,旗帜鲜明讲政治,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高地。

l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市场监管铁军为目标,把政治建设渗透到队伍建设之中,打造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监管队伍。

l 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总局部署,聚焦6个方面,制定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担当作为年”活动,坚持纠“四风”、强行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生动局面。

l 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在严峻复杂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通过“上挂”“下派”“跨条线”任职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的实践锤炼。

(二)深入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两大战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聚焦供给端“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两个强市”建设步伐,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1.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l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l 实施质量品牌培育与提升行动

l 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l 着力提升认证认可有效供给体系

l 完善产业计量服务体系

l 构建适配新时代要求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

2.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

l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l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创造

l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人才建设

(三)系统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法治监管“三大监管”,在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聚焦需求端“恢复和扩大消费”要求,锚定“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目标,以“三个监管”建设为引领,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效能提升,打造新时代安全监管新高地。

1.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筑牢“四大安全”基石

l 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l 严格药械化监管

l 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l 严格产品质量监管

2.统筹推进“三大监管”和“两个责任”落实,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l 构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l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赋能

l 突出法治监管

l 突出“两个责任”落实

3.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管,全力提振消费信心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上取得新突破

聚焦市场端“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要求,锚定“市场主体倍增”目标,立足市场监管职能,顺势而为,更加主动、更大力度、更加精准地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打造新时代公平竞争新高地。重点做好“加法”“减法”和乘法

1.做好“加法”,就是要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l 开展“育苗护苗”行动

l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晋位升级行动

2.做好“减法”,就是要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l 以数字技术助推“证照分离”改革

l 推进市场监管系统“证照”联办

l 深入审批服务制度性创新

l 持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l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

3.做好“乘法”,就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l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

l 深化市场秩序综合治理

l 加强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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