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沈阳市市场主体突破百万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随着沈阳东润热力能源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沈阳市第100万户市场主体随之诞生,标志着沈阳市市场主体总数突破百万大关,其中企业超过32.30万户。

  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18日,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00万户。2021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73万户,同比增长26.05%,其中,新登记企业4.60万户,同比增长13.82%,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0.10万户,同比增长32.50%。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占全省22.73%,居全省第一。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企业开办实行“一个表单、一次提报、一次办成、一网通办”。企业一般性开办压缩至0.5个工作日,营业执照平均用时压减至1.41小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改革方式,惠及企业3.87万户,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全面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围绕“照后减证”率先在市场监管领域11个业态,实行“一个业态、一张许可证”审批模式,累计发放综合许可3.51万张。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与市场主体随机匹配,抽查结果及时公开。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系统实施“互联网+监管”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预警监测。通过涉企信息归集,对各行业、各地区企业进行风险预警分析和动态风险管理实施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建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支持新兴业态创新发展。

  商事制度改革举措迭代升级,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立足职责、勇于担当,对标超标、争先晋位,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推进市场主体两位数持续增长,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积极力量。

 

撰稿:孙阳阳,审核:张波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