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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定点冷库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进一步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
发布时间:2021-05-26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首站定点冷库严防“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交叉感染工作导则》和《沈阳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明确首站定点冷库、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份疫情防控“指南”进一步织密筑牢进口冷链食品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网。

  首站定点冷库工作导则

  严防“人与人”交叉感染。专队作业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住、集中接送、集中就餐、封闭管理”,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专队作业人员离开从业环境(离岗),区政府驻场专班将申请离职人员信息报告区指挥部,协助区指挥部将离职人员转运至区隔离宾馆,离职信息记入档案。由区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双采双检)+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严防“人与物”交叉感染。非专队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专区,严禁接触进口冷链食品。

  严防“人与环境”交叉感染。专队作业人员每3天一次核酸检测,全员接种疫苗。专班人员全员接种疫苗。首站定点冷库内其它人员全员接种疫苗。首站定点冷库每天至少开展两次环境消毒,重点加强五区、四专、通道、集中居住区域、高频接触部位消毒处置。

  零售药店工作导则

  “十做到”

  1.查验、登记购买退热药(农村地区为“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身份信息;

  2.询问重点地区旅居史,发现重点地区旅居史立即上报;

  3.询问有无发热等症状,体温异常者立即上报;

  4.通过退热药登记APP及时填写、上传退热药登记信息;

  5.张贴辽事通健康码并配备测温设施;

6.对进店人员测温,指导进店人员扫码、亮码,并佩戴口罩;

  7.营业场所每日进行消毒、通风并记录;

  8.营业人员每日上岗前体温检测并记录;

  9.营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10.所有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

  “三个一”

  零售药店入口管控:1.设一个台;2.设一个岗;3.设一条隔离线。一个入口岗履行首问负责制。

  “四

  建立“四对一”包保体系,由1名市场监管人员、1名公安民警、1名社区(村)工作者、1名街道(乡镇)干部组成包保组,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将紧急联系卡张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发现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体温异常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情况下做好协助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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