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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6封《提醒建议函》提升校园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高三、初三年级的开学,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重视程度,浑南区市场监管局给全区76所校长发送了一份详细的《食品安全提醒建议函》,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提醒建议函》着重强调:一是各级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各级学校要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各级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各级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正规化、标准化管理。五是各级学校要明晰陪餐人员职责,落实校长陪餐和家长协管双重监督。六是各级学校要加强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管理。七是各级学校要严格食品原料供应商资质审核。八是各级学校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不得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易中毒食品。九是各级学校要增加食堂洗手池数量,培养学生餐前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十是各级学校要加大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整改力度,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告区市场监管部门。

    下一步,浑南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为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

(撰稿:孙勃,审核:郑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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