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严格一提倡”织密食品防疫网络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企业开工、复工的增多,人员流动性逐渐增强,销售生活必需品的大型商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成为人员集聚的主要场所,也大大增加了新冠肺炎交叉感染的风险。为阻断疫情传播,增强食品从业者疫情防控意识,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出击,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商户落实“五严格一提倡”,织密食品防疫网络,保证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严格从业人员防护。经营食品人员上岗时要完成“两检一穿三戴”。即,上岗前必须检测体温、检查身体健康状况。体温异常、有咳嗽症状的不得上岗。在岗时必须穿干净的卫生白大掛、工装或防护服,佩戴口罩、手套、发套。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门营业;严格食品容器消毒。运输、贮存、陈列食品前,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容器必须全面消毒。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消毒后,应内套食品级塑料袋。盛放食品后,应扎紧袋口。每天开门营业前和停业关门后,对食品容器、货架外表面用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不得喷洒、喷雾消毒;严格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防护,包装销售。要缩短消费者选购、结算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散装食品要包装销售。待售的散装食品,要预先称重进行小袋封口包装,标示重量、价格。腌拌菜等含水量较大不便预先小袋包装的,要对食品或容器采取全密闭防护措施,不透气、不落尘。食用农产品提倡净菜包装,预先称重计价。凡食品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经营;严格非预包装食品价格标示管理。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包装后、现场制售食品区分质量和价格的非预包装食品,均应明码标示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虚标价格、高价销售。避免询价和讨价还价,减少从业人员与消费者接触交流时间,降低传染风险;严格进货查验。在履行正常的供货商资质、产品质量查验的基础上,要拓展进货查验范围和内容,除加强对外省购进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外,要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配送货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查询。如发现运送人员体温异常、有咳嗽症状的,应详细调查,收货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和隔离。运送接收的预包装食品,应对外包装进行消毒,贮存时与其它食品进行有效空间隔离。运送的未能实现全密闭包装的散装食品,不应接收。提倡不见面销售。提倡有条件的经营者依托网络平台、微信群、社区网络等,或自行搭建信息化平台,采取不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方式,完成订购、付款、交货食品购买全过程。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严格监管,食品从业者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