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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营业执照“改版”!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71号9月1日起,本市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事项作相应调整。

一、调整后的营业执照照面具体有哪些变化?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2、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

3、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2年9月1日后,原版营业执照还能继续使用吗?

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三、调整后的营业执照照面长什么样?

以公司营业执照为例,调整后的营业执照样式如下:

例:公司营业执照打印标准调整

调整内容说明:

1.取消“营业期限”事项打印;

2.“住所”事项名称及内容的位置上移。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格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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