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全国共有15个城市(地区)获批,沈阳市位列其中。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先后出台《沈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沈阳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专利引领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各区、县(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成立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构建“1+35”组织体系。确立了“严保护”导向。常态化开展“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全国首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强化犯罪案件侦办工作。建设沈阳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省13个地市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构建了“大保护”格局。建设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调解组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成立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健全了“快保护”机制。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IPC分类号扩充至115个,月均受理量是2019年成立之初的8.7倍,预审周期压缩至2.9个工作日,发明专利平均授权时间缩短至60.7天。塑造了“同保护”氛围。依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沈阳分中心”,面向全省涉外企业提供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揭榜2023年度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搭建“沈阳都市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营造规则统一、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下一步,沈阳市将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在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创新举措、深化执法协作、优化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统筹知识产权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各环节,大胆创新、示范引领。
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坚持以司法、行政双轨制保护为主导,健全以仲裁、调解多元化解方式为补充,发展以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社会自治为协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全类别知识产权全方位多渠道保护机制。
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建设以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大脑,14个区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为主干,N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触手的全覆盖、零距离“1+14+N”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
创新“数字+信用”监管模式。建设沈阳市知识产权智慧监管平台,制定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通过知识产权行为信息标定企业信用,建立知识产权数字信用档案和信用监管模型,探索知识产权治理新模式。
建设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成立海外维权专家组,建立海外风险防范、争端应对机制,定期发布预警分析报告。聚焦外向型企业,实时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提升海外纠纷应对能力。加强货运、寄递渠道保护力度,加大对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的进出口高新技术产品保护力度,护航企业走出去。
撰稿:于文冰,审核:鄢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