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沈阳、大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在沈阳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为沈阳、大连两市授牌,确定两市成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辽宁省副省长王利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郭雯宣读示范区批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敖然进行表态发言,沈阳市市长吕志成、大连市市长陈绍旺分别作工作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示范项目,旨在通过保护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子”,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试验田”,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沈阳市、大连市榜上有名。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沈阳市深入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连续两年入选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集聚了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等诸多国字号平台载体,工作基础好、创新氛围浓。
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在辽宁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当好排头兵的具体实践。沈阳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聚焦法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地方标准体系,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精准发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完善重点产业创新主体保护制度,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精准发力;聚焦制度创新,成立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审合一”改革,在推动深层次改革上精准发力;聚焦维权援助,加强与驻沈国际商贸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和海关关际协作,在涉外保护建设上精准发力;聚焦人才培养,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推动建立“首席知识产权官”制度,在筑牢发展基础上精准发力。
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沈阳市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拉高标杆、大胆探索,努力贡献更多“沈阳经验”,奋力谱写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沈阳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