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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秋佳节临近,月饼作为节令食品正在热销。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包装,打击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节前开展月饼过度包装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以高档酒店、饭店为重点对象,执法人员通过监测商家公众号、朋友圈发布广告,对较高价格月饼礼盒疑似过度包装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商家能够遵守关于商品包装的规定。执法人员积极宣传解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对商家发布的令人误解的宣传内容进行指导修改,引导经营主体规范自身行为。

检查发现两家主体经营的月饼礼盒与其他产品混搭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及第一号修改单要求,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后经复核,两家主体均已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月饼礼盒。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整治食品等产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倡导绿色消费,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酒店销售与其他产品混装的月饼礼盒违法行为

2024年9月11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双节”食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时,发现沈阳市和平区某酒店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与红酒混装的月饼礼盒,该月饼礼盒包装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已停止销售。

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酒店销售与其他产品混装的月饼礼盒违法行为

2024年9月11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食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时,发现沈阳市沈河区某酒店在其经营场所销售与茶盘混装的月饼礼盒,该月饼礼盒包装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复查,以上月饼礼盒已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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