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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向前一步 服务升温一度——沈阳市两部门联合开展广告法主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5-03-0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2月28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组织零食连锁商铺负责人开展广告法普法专题培训,通过“普法+服务”的靠前监管模式,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培训聚焦当前零食行业快速发展中存在的广告宣传突出问题,系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广告用语、产品标识、促销活动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强调不得使用“最优质”“最佳”等绝对化用语、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红线条款。执法人员结合近年查处的“误导性广告”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法广告对消费者权益和企业信誉的损害,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通过提前普法,让企业少走弯路。”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培训是落实“监管关口前移、服务企业先行”工作理念的具体实践。两部门将建立广告发布事前指导机制,开通法律咨询绿色通道,指导商家开展广告内容自查自纠,从源头防范违法风险。

下一步,两部门将持续加强户外广告动态监测,通过“普法宣传+行政指导+柔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护航新业态健康发展,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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