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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四十载 倾心守护促消费——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成立40周年暨消费维权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6-03-1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成立40周年暨“织密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提升消费品质”座谈会在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举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亓明和出席座谈会,来自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沈阳市相关政府部门、沈阳都市圈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四十年风雨兼程,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同频共振,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出台全国首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地方行政规章;开通全国首条DDN消费者投诉热线,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即可快捷投诉;率先在全国建立消费纠纷仲裁庭,实现7日无理由退货,诸多“沈阳经验”,为国家消费维权立法与实践提供重要参考。

近年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加强消费维权体系,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救助、多方联动四大维度入手,持续织密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建立了覆盖小学生、大学生和老年人的消费教育基地300余个,开办消费教育讲座4万余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倡议及专题消费维权工作内容3000余次;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各类信息1800余条,使消费维权声音传播更快、更广、更深,有效促进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通过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开展消费者体察及评议,进行问卷调查和比较试验等多样化的社会监督手段,对十余个行业,百余家店面及食品、家电、手机、儿童和老年用品等千余种商品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社会监督,促进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四十年来,累计解答消费咨询80万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亿多元,用扎实行动书写了守护消费者权益的履职答卷。

在凝聚社会力量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格局中,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的桥梁纽带与平台枢纽作用愈发凸显,建立了多方联动合作的消费维权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开展消费教育与引导、社会监督及消费维权相关工作;在商业和服务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无理由退货承诺等工作,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牵头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及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即“七市一区”)共同组建沈阳都市圈消费维权联盟,签订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推进跨区域消费维权一体化的实践,消协组织的影响力日益拓展。

座谈会上,来自沈阳家具产业协会,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头条胡同消费维权服务站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交流了与沈阳市消费者协会紧密合作,构建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通过他们的分享,一幅幅凝聚力量,共促消费维权的画面生动展现,充分体现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在整合社会资源、指导行业企业、联动基层站点、动员志愿力量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亓明和充分肯定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40年来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亓明和希望沈阳市消费者协会,以“消协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依法夯实履职根基,以“智慧315”平台为抓手切实提升维权效能,以社会共治为方向巩固放大枢纽作用,为全国消协组织建设提供更多沈阳经验。

在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成立40周年之际,沈阳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地图正式上线,这是整合多方资源打造的首个线上可视化服务成果。针对消费者个性化维权需求,地图实现了维权服务的汇集一图、线上一链直达。消费者只需打开手机上的高德地图APP,通过关键词“维权服务站”便能快速查看身边最近的服务站点,实现精准导航,极大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便捷性。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将持续织密社会化消费维权网络,不断提升消费品质,谱写新时代消费维权事业新篇章,为促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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