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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 护航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21日,为规范我市重点时段住宿业等价格秩序,推动《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有效实施,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美团、携程、京东、拼多多、淘宝、滴滴出行等63家重点平台企业负责人参会,全市13个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价格条线工作人员以线上形式同步参会。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从《规则》制定的原因、监管制度创新、经营者合规行为三个方面,专题解读《规则》核心条款,明确平台合规要求。市交通局、商务局结合各自职责,向各平台经营者通报当前市场领域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端午佳节将至,叠加“东北超”体育赛事举办、中高考临近等多重因素,辖区内酒店住宿、网约车出行等服务消费需求大幅攀升;与此同时,开锁服务、家电维修等民生服务领域群众价格投诉诉求持续增多,部分经营主体借机出现价外加价、变相涨价、套路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违规乱象,市场价格监管压力持续加大。

会议要求,全市各平台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尊重商家定价自主权,禁止平台通过协议、算法强制调价、强制参与补贴活动,或对跨平台低价商家实施流量惩罚,引导定价需采用正向激励;二是定价规则需公开透明,动态定价、预估价、竞价排名等相关规则,需在显著位置用通俗语言公示,便于消费者查阅;三是禁止算法价格歧视,不得基于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习惯实施差别定价,确需差异化定价需公开规则并获得消费者知情同意;四是促销价格基准真实,严禁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促销“原价”需为活动前7日内最低成交价,优惠规则需清晰无误导;五是自动续费服务合规,不得默认勾选,取消入口需便捷,扣款前5日需通过多渠道向消费者显著提醒;六是规范低价销售行为,禁止恶意低于成本倾销,鲜活、临期、新品首发等合理情形可豁免,需明确理由并控制活动时长。

会议强调,市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部门将围绕住宿业、开锁等服务业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风险防控、快速处置等协同机制,加强对平台企业的定期合规指导,构建重点时段公平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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