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经营者朋友们:
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连续五年在全国100个城市中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2022年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这是更好地反映人民声音,贯彻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要求有效防范市场运行风险,维护市场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放心消费”工作精神的有效举措,是积极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我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展现沈阳风采,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经营者发出倡议:
真正保护消费者。切实履行经营者保护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订立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或格式条款;不用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非法搜集、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以垄断或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扰乱正常经营活动,破坏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保证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或服务,真正把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真实让利消费者。做到明码实价,不搞虚假打折促销,不以最低价、清仓价为噱头误导消费者;不借打折促销之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商品或过期商品;不以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为由规避“三包”责任;不以打折之名,行缺斤少两之事;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要以真实的折扣,质量过硬的商品,诚实守信的服务真实让利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消费,赢得消费者满意。
真诚服务消费者。热情待客不失礼,解答咨询不推诿,意见诉求不回避;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客观,内容真实,介绍全面,符合实际,不隐瞒、不夸大。做到消费公平不歧视,遵守合同不违约,明码标价不虚瞒,选购商品不误导,宣传推介不夸大,保护信息不泄露,以优质的商品,真诚的服务赢得消费者信赖,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真情维护消费者。真情服务、文明服务、礼貌服务,用真诚友善架起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关心关爱消费者,积极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公平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服务设施,让消费更温暖;以完善的制度和保障严把商品进货关,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守护消费安全,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乐消费、满意消费。
真心善待消费者。不断拓宽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健全消费纠纷店内和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急消费者所急,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回音,让消费者无后顾之忧;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促进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提升。
广大经营者朋友,让我们携手努力,积极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赢得消费者满意,为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不断提升,做出贡献。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