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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液化气瓶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液化石油气钢瓶,老百姓俗称“煤气罐”,具有盛装易燃易爆危险品、流通性强等特点。
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许可规则》中规定“充装站建立健全气瓶充装、储运、销售、检验的全产业链等环节的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并且有效实施管理”。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6月开始,大力推进气瓶信息化监管,积极推动气瓶充装单位建立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并与我市特种设备大数据平台对接,充装数据实时自动上传,实现气瓶充装、检验的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目前全市115家液化气充装站已全部完成信息化设备的改造,未升级改造的气瓶及充装设备不得再继续充装。
作为气瓶使用的终端,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气瓶生产、充装、检验的信息,查看完整的质量安全追溯链。在此我们提示广大消费者使用气瓶时选择有“二维码”身份证的信息化气瓶,要充分认识到不合格气瓶的严重危害,大家不想用、不敢用,让非法经营者没有市场。同时市场监督部门将加强气瓶充装监督,对未办理使用登记、无充装记录、超期未检、标记不符合规定、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撰稿:王飞,审核: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