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2020年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首次将不良反应监测上升到国家建立的制度层面。这充分体现了风险管理、全程治理的监管理念,也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提供了法规依据,进一步促进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配合新条例有关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内容的宣贯解读,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撰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50问》,主要对化妆品基本知识、化妆品不良反应、化妆品选购知识、化妆品使用常识、护肤常识等进行了介绍。
今起,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安全预警中心节选部分消费者关注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进行系列发布,旨在提高公众安全用妆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使用化妆品。
什么是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门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口用化学工业产品。
如何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
消费者可通过定义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化妆品首先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且同时符合使用目的、使用方法、施用部位的限制要求。使用目的超出清洁、保护、美化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如宣称具有医疗作用的:使用方法超出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的产品,如采用口服、注射的;施用部位超出人体表面的,如深入真皮层或者皮下的;以上均不属于化妆品。化妆品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故-些美容仪器、设备均不属于化妆品。
通常消费者会在化妆品的包装上看到“特字号”、“妆字号”,这是化妆品取得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后的注册备案编号。“消字号”属于经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消毒产品。“械字号”属于医疗器械。“消字号”和“械字号”的产品均不是化妆品。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电话:024-83212061 2385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