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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不良反应科普知识问答(连载之二)
发布时间:2023-02-08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化妆品是满足人们对美需求的消费品,直接作用于人体,其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首次将不良反应监测上升到国家建立的制度层面。
沈阳市市场监管安全预警中心节选《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50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编撰)部分消费者关注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知识,进行系列发布,旨在提高公众安全用妆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使用化妆品,鼓励全社会关注并积极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
牙膏、香皂属于化妆品吗?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牙膏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订,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发布。
香皂不适用本条例,但是宣称具有特殊化妆品功效的适用本条例。
我国化妆品主要有哪些类别?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什么是特殊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
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什么是普通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电话:024-83212061 2385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