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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佳节将至,选购食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到正规的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等进行食品采购,并留好购物凭证。

(二)选购带包装的食品时,查看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应标示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不要选购无食品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完整、包装有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选购散装食品时,查看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等信息。不要选购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全、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选购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类、糕点类食品),要注意产品陈列时是否有防尘、防污染等措施。

(四)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要求的食品时,要注意查看贮存温度是否符合食品包装上标示的条件。

(五)选购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的进口食品。

(六)选购食品要适量,冷藏冷冻食品不要反复冻融,避免因产品过保质期或贮存不当而造成食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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