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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5年“3·15”系列消费提示(保健食品篇)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慎防消费陷阱,在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系列消费提示,营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关注以下几点:一要选择正规的销售场所。不要随意购买上门推销的保健食品,要到证照齐全、信用良好的销售场所购买,要确认商家的资质,并谨记“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二要看注册或备案信息。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的注册或备案号,认准“蓝帽子”标志,确保所购产品为合法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三要看适宜人群、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所购产品符合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需求,产品上要标有生产日期并且在保质期内。

最后,提示广大消费者消费后,要索取购物发票、小票或电子支付记录,并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未果,拨打12315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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