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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都市圈消费维权联盟发布消费提示 选购游泳圈做到“四注意”
发布时间:2026-07-2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盛夏时节,正值暑期戏水高峰,游泳圈等水上用品进入销售旺季。沈阳都市圈消费维权联盟提醒广大消费者:游泳圈虽小,安全事大,选购游泳圈时要做到“四注意”。

一要注意“标识”:正规渠道选购标识清晰完整

要选择在商超、品牌门店、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等正规渠道购买,拒绝“三无”产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品名称、中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购买儿童玩具类游泳圈时要认准“3C”认证标志。按照《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游泳圈要在醒目位置标注“非救生器材,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字样,并明确标注适用年龄、能承受的最大体重及安全警示语。

二要注意“材质”:环保光滑耐用 到期及时更换

要挑选加厚耐磨、无异味的环保材质,避免购买有刺鼻异味的产品,检查表面是否光滑无锐利边缘,接缝处是否牢固。同时游泳圈有使用寿命,正常使用两到三年后安全性能可能下降。若发现漏气、开裂、严重脱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切勿简单修补后继续使用。

三要注意“尺寸”:细看规格参数 做到合身适龄

选购游泳圈时,要按照产品标注的年龄、身高、体重、最大承重等信息选择合适款式。低龄幼儿可优先选择稳定性更好的坐圈或腋下圈,并注意防侧翻设计。儿童在游泳馆、水上乐园等地使用游泳圈时,要有成年人全程看护。游泳圈尽量不要在江河、湖泊、海边、漂流区、深水区等复杂水域中使用。

四要注意“凭证”:主动留存证据 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者购买游泳圈时,应主动留存收据、支付记录、订单截图、商品包装和宣传页面等凭证。若遇到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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