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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广播电台FM103.4访谈:《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0条政策措施》第20、21条政策解读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执法稽查局副局长 朱世铮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持人长您好,请问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市场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执法稽查局开展了哪些工作?

    :疫情暴发以来我们执法稽查局全体同志放弃春节假期一直坚守岗位,突破常态工作格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借机乱涨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截至3月8日,共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各类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27432人次,检查商家37363家,查获假冒伪劣口罩60629只,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02起,先后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4起,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件4起,对各类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主持人:为保证我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有序复工复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复工复产三十条》,请问局长,在《复工复产三十条》中,执法稽查工作具体有哪些举措? 

    :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0条政策措施》的相关要求,我们执法稽查局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针对当前涉及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药品(食品)及医疗器械违法、野生动物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5类18种疫情防控期间易发多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安全,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从严、从重、从快的打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的正常秩序。

    二是在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案件的同时,我们要求执法人员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不得随意扩大疫情防治所涉及产品的范畴、不得随意扩大从重处罚范围、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处罚阶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继续推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清单》,这个清单对于首次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企业轻微违法问题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主持人:随着复工复产企业的不断增加,市市场监管局在服务复工复产企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方面执法稽查局还做了哪些部署?

    一是坚持两个严厉。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行为。尤其是居民基本生活保障产品和涉及复工复产要素行业拒不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乱涨价的,、从重、从顶格处理。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行为。与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联合执法行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落实两个优先。开通绿色通道,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投诉举报优先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食品等民生商品的投诉举报优先办理。

    三是实行四类免罚。属于“告知承诺、容缺后补、先证后查”范围的,属于“登记事项变更、行政许可证到期、计量器具到期的”,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较轻、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属于“积极参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但产品质量合格的”四类行为,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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