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这个年主题有什么涵义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安全权是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消协组织的神圣职责。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消协组织要认真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是新形势下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保障。消协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同步时代需求,将守护安全作为畅通消费的重要基础,将畅通消费作为守护安全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能力、水平,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坚持“守底线、拉高线”,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制定年主题依据有哪些
第一,“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实现这一目标,必然需要打通消费领域关键堵点和短板,推动消费与生产、分配、流通有效衔接、相互促进,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当前尤其需要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要切入点,着力破解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要倡导全社会将消费者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社会协同共治,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夯实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良好开端。
第二,“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这就要求在消费领域必须坚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系统性重大风险,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有序发展,更好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发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加速融合,众多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应势而生迅猛发展,在不断丰富人们消费生活的同时,损害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任其无序扩张,将破坏市场秩序和消费生态,最终损害消费者根本利益。应在消费维权领域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新发展理念,督促经营者筑牢安全底线、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为加强需求侧管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实现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的有力支撑。今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世界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存在的不确定性,使我国消费增长和经济发展既面临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需要以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为基本支撑。近年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多发,消费者维权诉求和民生期待多元,其中消费安全问题始终是根本诉求和基本底线。同时,伴随消费升级,人们对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服务,在线旅游、健身、培训等服务,长租公寓,餐饮浪费,过量使用塑料包装等带来的个人财产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粮食安全、环境安全问题,有了更高安全保障需求。这就需要强化全局观念,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线,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为目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我国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忠实践行。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法定权利,也是新时期广大消费者的迫切诉求。这就需要通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加强商品服务监督、主动化解消费纠纷等,在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定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让消费者吃的安心、买的放心、用的舒心。
年主题要达到什么目标
一是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协同共治,筑牢消费安全社会基础。通过各类大众传播媒介,加大消费宣传引导和消费侵权行为监督曝光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消费安全共识,将消费者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消协组织理事会成员单位积极作用,推动建立维权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接受公众咨询机制、维权难点问题会商机制、重大消费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维权成果联合发布机制,加强消费者保护协同共治,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制度完善,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为契机,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安全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分析研判,形成维权观点,积极建言献策,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辅助政府决策。重点推动建立适应不同行业特点的消费后评价机制,实现对刷单炒信、虚构评价等行为的有效治理,推动各类消费业态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有序发展。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维权效能,筑牢消费安全救济基础。面对消费领域问题点多面广的现实状况,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从典型案例入手,综合运用点评约谈、调查调解、警示批评、支持诉讼、公益诉讼等维权方式,用好职责“工具箱”,善打维权“组合拳”,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维权效能。
四是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引导,筑牢消费安全市场基础。围绕事关消费安全的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系统化消费教育,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水平。围绕基本民生产品和新消费产品开展测试评价、发布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全面准确掌握产品信息,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通过消费者“用脚投票”,督促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做哪些工作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主要做以下十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消费教育。编印消费教育手册,印制年主题宣传、节约粮食、保健品消费等内容的宣传画;开设消费教育大讲堂,通过各种载体,推动消费教育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提高消费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二是召开“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行业协会参加。三是成立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四是与沈阳市汽车流通协会共同组织4S店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组织汽车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做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觉接受监督的承诺,展现沈阳4S店诚实守信的形象;建立二手车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处理消费纠纷。五是开展新闻宣传月活动,向媒体公布毛绒玩具、儿童手推车、健康空调的比较试验报告,发布购买保健品、食品消费提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沈阳开展“3·15”活动的相关信息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六是制作消费维权公益短片。市消协提供内容,由沈阳电视台制作30秒公益短片,在沈阳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间播放。七是营造户外宣传氛围。3月15日,利用全市主要街道LED显示屏、各大商业网站等载体滚动播放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宣传内容,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八是开通受理投诉直通车。与大型商业企业、超市、行业协会建立视频、电话、微信联系,开设受理投诉直通车,通过三方通话的形式,积极指导企业解决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到的问题,提供法律法规帮助。九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契机,邀请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对基层消协工作人员、企业客服人员、消费维权志愿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十是开展投诉数据分析研判。全面加强对投诉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判,着力加强舆情监测,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动态,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参考。十一是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通过开展比较试验和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促进商业企业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十二是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3月15日,各区县(市)消协通过设立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年主题及法律法规。十三积极受理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