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阳市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落实“党政同责”,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坚持“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健全,源头治理更加深入、监管执法更加有力、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共治更有成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持续三年达到6批次/千人口,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77.13%,较上年度提高2.16个百分点,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聚力“十四五” 推进“三落实”
真抓实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沈阳市全面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近日,沈阳市召开2021年沈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全面部署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沈阳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始终把群众的生命健康摆在最高的位置、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工作的最高追求、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突破道德底线的突出问题、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构建、疫情常态下联防联控、智慧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十大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和“昆仑2021”行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聚力攻坚、扎实推进,打造更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联防联控 严把疫情防控每道防线
在沈城疫情防控工作中,冷链食品安全不仅关乎沈城市民的食品安全,更关系到沈城疫情防控的大局。对此,沈阳市严控疫情防控关键点,严把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构筑疫情防控“防火墙”。
严把首站定点冷库关
严格管控5家首站定点冷库、严格落实“人物同防”、“专库存储、专区管理、专班监管、专队作业、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等工作要求。
严把销售终端关
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严格索取“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取得定点冷库加盖出库专用章凭证,录入省追溯系统。
严把信息追溯关
依托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监督企业真实准确录入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库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双向溯源”,对“三证”不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严把应急处置关
强化应急处置,对发现涉疫食品,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追根溯源、紧急处置等工作,坚决消除疫情输入风险、切断传播链条。
严把口岸运输关
严格落实口岸环节预防性消毒措施,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道路运输运单管理制度和道路运输服务规范标准。
严把人员上岗关
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每三天开展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后方可上岗。
核定量、编成组、绑定户、全覆盖、频重访 打造食品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
强化智慧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全程可溯监管链条
运用智慧监管和信用体系来强化沈城食品监管的可追溯链条,是沈城食品监管信息化、智慧化的一个缩影,全面提升了沈城“互联网+食品”的监管效能。
实施食品网格智慧化监管
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智慧监管平台,沈阳市全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图定位,全面使用智慧终端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检验检测及投诉举报等信息,全面建成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电子监管档案,生成企业画像,开展风险预警。实现APP企业端食品安全承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等功能,搭建企业与监管互动平台。与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在数据共享、食品质量管控、消费维权合作、违法行为惩治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互联网+食品”监管效能。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打造法库县食用农产品追溯机制示范重点县,在全市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落实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实行大宗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证明和抽检报告追溯管理。
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突出问题整治 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今年,沈阳将继续深入开展十大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和“昆仑2021”行动,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加强能力建设 优化食品安全支撑保障体系
今年,沈阳市将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推进沈城食品品牌,特别是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提高校园、中央厨房、集体配送、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以及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抽检批次,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其中农产品年抽检量不低于1.5批次/千人,食品年抽检量不低于4.5批次/千人。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按时完成率100%。强化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增加监测样品数量和代表性。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
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要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业化人员比例要高于40%,食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每人每年不低于40小时;加强职业化检查员能力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经营环节风险。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聘任、培训、考核工作,保障协管员数量需求和报酬补助经费发放到位。
加强品牌建设
持续扩大“五大示范”创建活动覆盖面,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示范创建活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全年创建不少于2家。
今年,沈阳还将开展保健食品创建企业“五公示”活动和在线学习考试活动,继续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50家;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认证和管理等工作。
汇聚社会力量 创新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今年,沈阳将强化全市各级食安委组织领导及其办公室建设,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充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充分完善社会监管力量,创新形成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强化全市各级食安委组织领导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党政同责、属地监管责任,构建食品安全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推广倡导健康饮食观念。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中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等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全市食品经营单位参保率,督促金融机构提升理赔能力和服务水平,引导消费者利用责任险维护合法权益。
完善社会监管力量
继续聘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广泛吸纳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领军人物、法律及新闻工作者、企业家代表和热衷于公益事业的群众等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培训。积极搭建平台为社会监督员履职创造条件,广泛吸纳社会监督员反应的食品安全民生和民意诉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治理,形成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组织食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
扩充全市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组建食安沈阳网络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培训体系,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推进“社会监督+配合执法”工作模式,使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渠道,成为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