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沈阳广播电台FM103.4访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十条中有关“许可审批”的政策措施——登记注册审批处处长 吕广
发布时间:2020-03-0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持人:吕处长您好,请问市市场监管局的登记注册审批处具体负责哪些许可审批业务?

    答: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审批处主要承担我市市一级的企业登记注册、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一些连锁餐饮企业的相关审批工作,同时还承担着特殊食品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及计量等一些省级委托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

    主持人:最近有一些关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我市隔离衣等防护产品生产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的宣传报道,您能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吗?

    答:为保证我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有序复工复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十条》,其中第二条就是“启动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营应急审批模式”。疫情防控以来,我局采取专人全程指导、远程服务、电话沟通、非核心要件后审、即报即审等方式,为我市企业生产经营防控物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隔离衣、医用隔离面罩、医用隔离鞋套等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实行“并联审批”,企业同时提报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申请,审查合格后同时备案。截至目前,我局已经累计应急审批备案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6家,其中审批新备案43家、增加生产范围3家,备案防护产品52个;备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为我市企业快速投入生产经营防护产品、缓解一线防护物资急需争取宝贵时间。

    主持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是重要的防控物资,对此针对药械经营企业我们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可以申请延期换证,延期疫情解除1个月药品零售企业增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免于现场检查直接发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换发实承诺制企业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且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快速审批企业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条件发生变化的,经企业说明变化情况、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后,可暂免现场核查、先行发证,在我市疫情解除后6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

    主持人:请问涉及一些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等相关单位企业复工复产,我们还出台了哪些政策?

    答:我们还出台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方面的优化政策。比如,对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可办理许可延期,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对于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可办理许可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我们采取了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的方式,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资质复查换证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

(来源:沈阳广播电台FM103.4)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