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大家都知道,2月16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0条政策措施,其中涉及优化准入审批,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延长期限限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等方面的举措,今天我们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就这些政策进行解读和介绍。
主持人:处长您好,作为市场主体来讲,大家想了解一下方便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方面我们制定了哪些举措?
答: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一是实施登记网上办理、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广大投资者实行 “网上办 、寄递办、预约办”。市场主体可在线办理营业执照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业务,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二是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且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主持人:您刚才讲到网上办、寄递办,请您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答:申请人可登陆辽宁政务服务网或沈阳政务服务网选择“工商全程电子化”跳转至“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页面,按照系统操作演示视频或操作指南,完成网上业务申报,登记机关在内网受理、核准、发照和存档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登记核准后,系统自动生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可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可以同时申领纸质营业执照,并可申请寄递服务。
主持人:您还提到了预约办和特事特办,请问这又是什么业务呢?
答:为避免线下办理造成人员聚集增加防控风险,对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登记业务的,建议申请人提前拨打咨询电话实行预约办理,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登记须知”查询。
对于涉及生产口罩、防护服、防疫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的新增企业或转产企业,各级登记机关采取开设绿色通道、专人全程指导、容缺受理、即时办理等特事特办方式,及时为相关企业办理设立、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为企业尽快投入生产或复工复产提供便利。
主持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些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可能会发生变化,请问这期间企业需要马上变更事项吗?
答:行政许可一般都有一定的许可期限。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受开工时间延期、人员到岗延迟等因素影响,有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办理变更、延期、换照等事务,面临许可过期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复工复产。对此,我局及时出台解决这个问题的措施,对于营业期限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无法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