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向军局长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记者提问:请问市市场监管局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服务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回答: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局职能,2月17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复工复产三十条》从优化准入审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互联网+”服务,实施网上不见面办理;延长期限限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升执法水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服务保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技术支撑;发挥非公党建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提出了30条的具体措施。比如:在优化准入审批方面,对于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物资等审批事项,我们启动了应急审批模式,实行专人全程介入式指导、非核心要件后审、即报即审等方式,为企业快速实现生产经营提供应急服务,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应急审批备案42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于涉及生活必需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换发等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且条件未发生变化的,经企业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即时审批。在延长行政许可期限方面,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内办理。在技术服务保障支撑方面,对新增或转产生产防护用品企业免收特种设备检验费等。此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制定了《餐饮门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操作指导规范》,引导和支持餐饮企业恢复营业,立足通过这些措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