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2020年沈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在沈召开。2019年沈阳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全市将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全力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达标验收。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四大活动”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筑牢沈城百姓食品安全防火墙。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四大活动”包括: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购销方式,推动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提高组织化、标准化水平,累计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2家。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培育餐饮品牌,创建一批具有沈阳地方特色的美食名城、名街、名企、名店、名菜,全市将创建30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和300家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
开展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按照“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总体思路,创建220家示范店。
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向消费者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专区牌、食品安全承诺书、保健食品警示用语、防骗宣传单等内容,确保30家经营单位达到诚信示范店标准。
“十大攻坚行动”包括:
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制度机制,健全体系,提升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持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实施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农村地区“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保证网络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促进网络餐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建立覆盖采购、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的全链条监管制度。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
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将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行为。
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成果,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验收工作。
下一步,沈阳市将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国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实施台账清单式管理,通过督查督办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知晓率、支持率达到创建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撰稿:李妍,审核:郑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