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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价保质!沈阳市召开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政策指导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沈阳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政策指导会,对全市重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稳价保质相关政策再告诫、再提醒、再动员,我市国大、成大方圆等2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以为人民群众实现“三个保障”,使监管执法实现“三个担当”,助力各地市场实现“三个向好”为目标,全面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涉疫药品用品质量,坚决打赢这场稳价保质攻坚战。

会上,价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辽宁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通过宣读《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和宣传典型案例的方式对参会企业提出了“稳价”要求。药品部门相关负责人从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政策指导,进一步明确、细化企业“保质”的主体责任。会议中对参会企业发起了“稳价保质”倡议。会后,相关企业签署了《企业履行“稳价保质”主体责任承诺(倡议)书》。

会议要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生产经营企业是“稳价保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守法依规经营。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相关经营者要深刻认识到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是重大民生关切,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稳价保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货源,全力保障供应。二是加强价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我省法定价格干预政策,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药,避免盲目囤积,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三是强化质量安全,规范销售行为。严把购销渠道,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和医疗器械,按要求储存养护,倡导经营企业坚持正常运营,不随意关停。红太阳、海王星辰、国大药房等参会代表进行了现场交流,承诺将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确保我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质优、价稳、供应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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