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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开展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查处无照“会销”经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根据《沈阳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无照“会销”经营查处工作,从根本上促进沈阳保健品市场规范有序的发展,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百日行动”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高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依据《辽宁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规定》(第323号)的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强化落实无证无照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和无照会销的查处力度,确保“保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检查重点
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重点对宾馆、酒店、写字楼、各类活动场所、老年活动站等从事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实地走访检查。
三、工作要求
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制定行动方案,确定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联系人,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梳理相关无照经营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户数清,要建立无照经营监管及查处台账。要求从1月30日至4月18日每周五下午3点前将无照经营查处情况报送市局企管处。
注:2月2日前上报主管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一同报送。
联系人:王以民 电话:24011856
张 亮 电话:24011291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