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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沈阳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机构,有关企业:

现将《2019年沈阳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按要求做好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电子商务风险监测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沈阳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计划


一、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一)抽查产品及数量

2019年,流通领域共涉及儿童产品、农资产品等29种产品,计划一共抽查880批次。

(二)抽查范围及形式

重点选择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市场销售的农资产品、环保产品、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以购买样品的方式进行监督抽查。

(三)检验机构的选择

采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抽检机构。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由市局组织中标检验机构按要求制定,并在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

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一)抽查产品及数量

涉及鞋类、餐具洗涤剂、小家电等8种产品,计划开展风险监测100批次。

(二)抽查范围及形式

采取电商平台买样形式,优先选择B2C模式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其次选择旗舰店、品牌专卖店为主的产品。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每个品种的样品至少要在8家以上电商平台采集。(淘宝、天猫、天狗网、京东、唯品会、1号店、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网易严选、贝贝网、折800、聚美优品等)

(三)检验项目

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旨在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安全风险,追溯源头。检验项目只涉及产品质量关键安全项目,不做全项检验。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局及相关检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做好流通领域产品抽检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各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抽查方案及相关工作规定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规范填写抽查文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检验报告审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检验报告,按时报送检验报告和相关材料。

有关企业要认真履行、承担市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对于已明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开展召回,并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附件:2019年沈阳市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计划表


2019年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计划表.xlsx




文件链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沈阳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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