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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2022年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23〕2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对2019年至2022年以局名义印发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已完成、时效已过等21件文件宣布废止,192件文件宣布失效,即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附件:1.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至2022年以局名义印发文件废止文件目录

   2.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至2022年以局名义印发文件失效文件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至2022年以局名义印发文件废止文件目录.xlsx


附件2: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至2022年以局名义印发文件失效文件目录.xlsx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2019-2022年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公布2019-2022年局发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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