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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我局依据《广告法》《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批,在2019年10月至11月期间就“广告发布登记”“广告企业落实“三审制度”“对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执行”事项内容,对“沈阳晚报”、“沈阳大学学报(理)”、“《接待与交际》杂志社有限公司”、“沈阳辽广天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5家开展了专项行政检查;现检查已经结束,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被检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情况

1

沈阳晚报

广告发布登记

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

2

沈阳大学学报(理)

广告发布登记

没有发布过广告,不需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许可证

3

《接待与交际》杂志社有限公司

广告发布登记

该单位已经转制,不需办理广告发布许可证

4

沈阳辽广天地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企业落实“三审制度”

能够落实并执行“三审制度”。

 

5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执行

能够按照核准的广告批文发布广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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