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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企业 :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更好地为企业做好服务,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市场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13号)、省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现将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3C免办工作。

二、符合CCC免办的条件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进口的零部件;

(六)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三、相关申报单位可通过 “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http://cccmb.cnca.cn)提交有关资料。 CCC免办的受理、审核,实现全程电子化申请和管理,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四、CCC免办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并发放免办证明。

五、市局和区县局要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为企业做好服务,提高企业竞争力,优化沈阳市营商环境。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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