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我局“三定”方案有关规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及省生态文明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督改办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绿色发展等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学习。
(三)督促检查本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单位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推进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研究部署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拟制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和措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拟定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含“三管三必须”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督改办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局长工作职责
1.履行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绿色发展等内容,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
3.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全年组织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2次研究部署推进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4.研究部署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二)副局长工作职责
1.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绿色发展等内容,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健全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次。
3.指导相关业务处室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指导相关业务处室落实、完成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三、内设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共性职责
1.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绿色发展等内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健全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次。
3.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二)个性职责
1.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打击生产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依法对生产领域环保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2.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处负责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负责流通领域的煤炭质量管理。
3.注册审批处、注册指导处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方面),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政府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4.企业监督管理处对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政府关闭的各类市场主体,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禁燃区内固定场所散煤销售整治工作。
5.认证监督管理处负责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6.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的资质认定条件持续符合性监管。
7.承压特种设备安全处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锅炉(特种设备名录内)生产、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的行为。
9.广告监督管理处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发布广告的行为。
10.信用监督管理处负责督促、协调工作,按照“谁产生信息、谁负责归集”的原则,各执法部门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违法失信名录、部门监管公告、行政检查结果、行政强制、行政备案等信息归集至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状况。
11.药品监督管理处负责加强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
12.执法稽查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的举报移送线索依法查处。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