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4-06-0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各类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2024年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家长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各类经营单位价格行为进行再提醒、再告诫,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政策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广大考生、家长和群众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加强价格行为自律,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合理使用自主定价权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有偿服务,各类经营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行使自主定价权。各类经营单位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避免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四、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特别是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已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

各类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公平、公开、诚实信用市场价格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中考高考及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各类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切身合法权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官方微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449号
 版权所有: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5 辽ICP备19021314号 联系电话:024-24011114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