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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有毒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菌进入生长旺盛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的中毒事故易发多发。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发生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菌导致中毒致死事件。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有毒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宣传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切实增强防控意识。我省野生菌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存在多种有毒品种,且不易鉴别。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发病急、病死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有毒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意识、安全意识,提升有毒野生菌风险防范能力。
二、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误采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多发生在农村地区,有效手段是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各地要在高发地区入山口、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地通过设立警示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野生菌。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野生菌的食用风险,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防控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教育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得采购、加工、经营野生菌,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