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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沈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沈阳市商务局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监联﹝2024﹞13号),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更好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推动沈阳经验和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支持在优势产业和领域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效能。

到2025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不少于40项,制定相关市级地方标准不少于10项。培育标准领跑者企业5家,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20家,监督检查标准240项。推动政策与标准更加协同配套,产业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商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标准助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快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升级

(一)加快能耗能效标准提升实施。推进能耗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贯彻落实,鼓励参与石化、冶金、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用能行业的能耗能效标准提升工作。推进工业园区能效评价、污水处理用鼓风机能效、压缩机换热设备能耗等级评价等标准研制。推动能效“领跑者”工作。鼓励重点行业根据碳达峰需要提前实施更高的能耗限额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分工均含各区、县(市)政府,不再重复列出)

(二)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鼓励参与制定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等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行、石化园区低碳发展评价、稻田固碳减排栽培等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制定,开展党政机关碳排放定额标准研究。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提升,制定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设施通用图集、城市道路球墨铸铁检查井盖施工图集标准。推进清洁能源标准实施与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控制核算等标准研究,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完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标准。鼓励有色金属、建材、农药、酒类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升。推广高效精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减排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噪声污染排放等标准应用,提升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设备技术标准水平。严格落实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聚焦机器人、燃气轮机、无人机、鼓风机、压缩机、数控机床、变压器、真空技术等领域,加快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提升产品设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参与制修订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标准、大型空分装置用透平压缩机、真空泵性能测量标准方法、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物流仓储设备自动导引车安全规范等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落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渔业生产、防爆电气、钢丝绳、火灾探测、防火分隔、灭火设备等安全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推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以及学校、宾馆饭店、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实施。参与火灾探测器、报警器等消防产品标准制修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

(六)推动汽车标准转型升级。宣贯实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安全标准,鼓励参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充换电标准和自动驾驶、激光雷达等智能网联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快先进技术融合迭代。推进汽车售后服务及维修标准实施,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消费环境。参与制定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汽车数据通用要求、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等标准。加快贯彻落实乘用车、重型商用车等能源消耗限制标准落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家电标准更新换代。做好家电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安全使用年限推荐性标准宣贯实施,积极参与研制集成家电、母婴家电、宠物家电、直流家电、低噪家电、清洁机器人等标准,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创造家电消费新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家居产品标准引领。参与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VCOs)、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指标、建筑涂料和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相关产品标准研制,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推动提升家居产品消费档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新兴消费标准供给。鼓励参与高动态范围(HDR)视频、三维声音技术、超高清视频等高端消费电子产品技术标准制修订,提升用户消费体验。积极参与民用无人机可靠性飞行试验要求与方法标准制定,发展低空经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回收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十)推进绿色设计标准建设。鼓励开展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塑料、建材等产品绿色设计标准研制,引导产品设计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制定固体矿产绿色勘查、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健康建筑评价、植生混凝土技术规程等标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二手产品交易标准。鼓励企业参与研制和实施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相关标准,积极参与研制报废机动车回用件拆卸、溯源相关标准,研究制定二手电子电器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鼓励参与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交易平台等相关标准研制,推进家用电器、汽车轮胎、纺织服装、家具、农机等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实施,不断提升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水平。引导相关企业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加强重型机械等再制造标准研究,加快完善重要设备装备的再制造标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再生材料质量和使用标准。支持有关单位制修订再生金属、再生塑料、再生橡胶等再生料质量标准,探索在家电、汽车、电子产品标准中增加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的使用要求,助力材料使用形成闭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标准支撑作用

(十四)加强标准实施。加强标准宣贯,着力推进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能耗、能效、绿色、低碳、消费品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高水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落实标准实施和信息反馈机制,常态化监测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和问题,实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标准监督。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开展企业、团体标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生态环境、节能降耗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文教体育、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日用品、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交通用具等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汇总并上报质量安全问题线索。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能源计量与碳计量工作衔接,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标准衔接。推进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鼓励参与汽车、家电、碳排放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化知识技能培训,推动更多沈阳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加强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督促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标准研制,出台标准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标准实施,扎实推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维护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联动实施系列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依法及时处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活动中遇到的消费纠纷,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坚决纠正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行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协同,对主导制修订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等领域国家、地方标准项目按照规定予以资助。修订完善沈阳市标准化资助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实施,推进落实支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大力推进智能家电等高端品质认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营造工作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通过全媒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沈阳市参与制修订重点标准项目清单

序号标准类别标准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强制/推荐主导/
参与
相关起草单位
1国家标准大型空分装置用透平压缩机制定推荐主导沈阳鼓风机研究所
2国家标准天然气输送装置用透平压缩机制定推荐主导沈阳鼓风机研究所
3国家标准乙烯装置用透平压缩机制定推荐主导沈阳鼓风机研究所
4国家标准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修订强制主导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5国家标准火警受理系统修订强制主导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6国家标准超重力强化氟化反应流程再造技术规范制定推荐参与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7国家标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修订强制参与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8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矿用自卸车 技术规范制定推荐参与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9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纯电动非公路宽体自卸车 技术规范制定推荐参与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10国家标准三相干式立体卷铁芯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修订推荐主导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11国家标准粉尘爆炸泄压指南修订推荐主导东北大学
12国家标准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修订强制主导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13国家标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检验条件 第1部分:卧式机床精度检验修订推荐参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4国家标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检验条件 第2部分:立式机床精度检验修订推荐参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5国家标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检验条件 第3部分:技术条件修订推荐参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6国家标准高压直流开关共用技术要求制定推荐参与新东北电气集团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17国家标准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强制参与辽宁易斯特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18国家标准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修订强制参与沈阳梦宝家私有限公司
19国家标准商用清洁机器人制定推荐参与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20国家标准汽车数据通用要求制定推荐参与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21国家标准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制定强制参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修订强制参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23国家标准民用无人机可靠性飞行试验要求与方法制定推荐参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24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修订强制参与辽宁省纤维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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