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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海尔丝宝天然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新市监稽二告字〔2024〕15号)不服,于2024年9月13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欢迎旁听,并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沈阳海尔丝宝天然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申请人: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会议室(地址:新民市南郊路20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4年9月27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本局法制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史环宇
电话:024-27513097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