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全面激发社会各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据《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市监联〔2024〕10号)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4年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别为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办事机构项目、国家标准验证点项目、标准化试点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项目、标准化市场监督管理所项目。
二、申报主体
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
五、有关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版(包括:申请表和标准编制实施情况报告可编辑版本、全部材料PDF版)报送至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二)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按以下顺序排序并编制目录:
1.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封面和申请单位声明处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不同项目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如存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对项目的资金支持,追回已拨付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健
联系电话:24011297
附件:2024年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2024年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