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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公布2024年第五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告诫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和平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和平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销售商标侵权服装。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某品牌服饰产品,经鉴定为商标侵权商品,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且侵权商品的货值较大,当事人涉嫌犯罪。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2024年5月13日,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2.皇姑某奶茶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为案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皇姑某奶茶坊涉嫌商标侵权。经查,当事人为提高销售,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某知名奶茶品牌注册商标,作为其两款奶茶的销售名称,并在线上线下销售,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4年5月30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3.和平某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案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和平某酒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经查,当事人为某企业招待酒会提供的啤酒,在饮用时超过保质期,当事人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2024年5月17日,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4.浑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行为案

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线索,浑南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自营店铺上的教育培训商品链接广告含有“快速提分、ACT保分”等内容,当事人存在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2024年6月17日,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5.皇姑某眼科诊所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老视镜行为案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案件线索,皇姑某眼科诊所涉嫌销售不合格眼镜。经查,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一批老视镜,经检验该批老视镜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项目不符国家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老视镜的违法行为。该案件涉及生产环节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年4月1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上述违法销售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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