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经营者、消费者朋友:
5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标准将正式实施,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线下零售店经营者发出倡议,“履行责任,践行承诺,赢得满意”的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构建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一、做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践行者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动标准落地实施,主动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做到自愿承诺,主动公示,积极履行,接受监督。对消费者的合理退货诉求,及时办理,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赢得消费者满意。
二、做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推动者
将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转化为诚实守信经营、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的切实行动,主动公示服务标准与退货流程,让广大消费者知晓了解,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称心、暖心消费,彰显担当和情怀,用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口碑。
三、做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守护者
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不仅是服务升级,更是消费生态革新。我们倡议经营者以此为契机,从优化服务体验、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完善售后服务流程、加强员工培训等方面发力,彰显企业热情服务、诚信经营、恪守承诺的风采,不断提升消费者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倡议消费者在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带来方便的同时,合理、规范、诚信使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按照规定的时间、品类,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主张权利,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秩序,让七日无理由退货发挥促消费促发展的积极作用。
我们倡议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售后服务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纽带,架起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信任的桥梁,共同推动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共同书写消费满意的新篇章,共同服务新时代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