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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食品销售单位端午节食品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5-29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食品销售单位负责人:
值此端午节来临之际,谨向您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端午节是传统食品消费的高峰期,粽子、鸡蛋、咸鸭蛋、糯米等节令食品销售需求激增。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现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将有关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1.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落实自查制度,完善食材采购、储存、加工全链条台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2.定期检查库存,及时下架临期或过期食品,临期食品应设置专区提示。严禁篡改生产日期或二次包装销售。
3.针对粽子、鸡蛋、咸鸭蛋等节令食品及粽叶、糯米、馅料等原料供应商,需确保资质齐全、按条件贮存。
4.自制粽子确保操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加工时,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糯米、肉类等原料须彻底加热,粽叶和棉麻线需彻底清洗。
5.预包装粽子应检查真空密封性,按标签温度储存,杜绝胀袋、漏气现象;散装粽子需加盖防尘罩,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6.销售时,主动提供购物凭证,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愿我们携手共同守护传统节日的食品安全,让市民安心品尝“家的味道”。
预祝端午安康,生意兴隆!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