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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子计价秤领域“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推进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计价秤领域“你拍我查”线索征集活动。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拿起手机记录您身边涉及电子计价秤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及时提供案件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高效查处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欺诈的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共同打造我市“量足秤准”的放心消费环境。

一、活动范围

聚焦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早夜市、大集、珠宝回收、废品收购等电子计价秤使用高频场景,鼓励公众通过手机拍摄、随手记录等方式,对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行为实时取证,利用二维码上传证据,举报违法行为。

二、活动主题

“你拍我查”治鬼秤,守护消费保公平

三、活动时间

2026年5月至11月

四、征集事项

(一)电子秤经销、维修环节:

1.无营业执照经销、维修电子秤的行为;

2.非法改装计量参数、加装作弊装置(如芯片篡改、遥控操作、键盘参数修改等),或向经营者提供作弊改装服务与技术指导的行为。

(二)电子秤使用环节:

3.使用未经强制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行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检定周期为1年);

4.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俗称“鬼秤”)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市场主办方管理环节:

5.各类商超、农贸市场、早夜市、大集主办方未按规定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或未将公平秤放置在市场显著、便捷位置供消费者复核称重的行为;

6.市场主办方发现经营者使用作弊计量器具而不予制止、包庇纵容计量违法行为的行为;

7.市场主办方未对场内经营户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登记、备案和统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检定的行为。

五、征集方式


通过扫描“你拍我查”二维码,按照要求上传以下内容:

1.举报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违法行为所在市场名称;

3.违法商户店铺名称、经营商品、摊位号或场内大概位置;

4.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5.举报内容简要说明,以及相关证明照片、视频(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完整,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尽量详细)。

六、违法处置

我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承诺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尽到保密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将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作弊计量器具,货值金额较大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电子秤经营者、市场主办方、检测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也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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