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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4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辽宁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初审反馈意见和要求,现将“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含差额)公示如下: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登记注册指导试点开展“个人独资企业转公司直接变更登记改革,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深化分支机构登记“同城通办”,印发《开展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在沈阳市域范围内实行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同城通办”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建立“沈阳都市圈+”企业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建立涵盖各类经营主体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全流程业务知识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企业登记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以“三专”标准构建闭环服务体系,精准聚焦不同场景下企业的办事难题。

沈阳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沈阳市市场监管投诉举中心始终坚持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投诉举报处置质效,打造畅通快捷、覆盖“线上线下”的多元投诉渠道。对来访诉求人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接诉即办”。中心定期为区县局提供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专报,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减负开发投诉举报智能助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中心结合9个重点类型数据和8个特殊类型数据,实现职业索赔人“画像”数据库实时更新。多年来,沈阳市12315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收到各类诉求共计80.71万余件,投诉初核率、办结率以及举报的核查率保持100%,位列全省第一。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锚定政治引领、队伍锻造、服务提质三大核心靶向发力、精准破题,工作实绩成效突出。全局始终保持严实奋进的工作状态,先后取得10余项创新工作成果,含国家级推广经验1项。全国首创“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圈”,获评省级制度性创新成果优秀奖,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经验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广;搭建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机制,荣获沈阳市首届制度性创新成果奖。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的经验做法,被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列为典型经验。全省首创“六站一试点+一站一室”、全市首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造“药净方明、械清齿白”监管品牌,作为全省唯一区级单位向国家总局汇报经验。基层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前完成三年任务,获评全市先进。圆满完成各类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受省局委托牵头编制全省地方标准。

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耕“市监有铁,心安浑南”铁慈文化,锻造忠诚担当的“五铁卫士”,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产业升级、坚守监管底线、深化队伍建设四大主线精准发力。公共服务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工作多次位列全市首位,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市率先实现个体户开办“0.5个工作日办结”,推出“解纾暖”2.0一站式服务、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工程等十大营商举措。以质量提升和知识产权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连续三年全市第一。以铁腕守护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铁慈文化”赋能队伍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津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津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安全守底、服务增效为工作主线,扎根商圈基层一线忠诚履职。严守安全底线,筑牢民生安全坚固防线。聚焦食品安全与特种设备领域,依托智慧监管APP开展全覆盖巡查,年均检查食品餐饮经营主体690余户次,指导60余家商户完成经营环境整改。创新惠企举措,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设立“个体服务一站通”服务站,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时限压缩50%以上,累计服务商户1000余户次。创新推行“网格+行业分区”监管模式,按业态划分监管片区,定人定责、动态完善台账。

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康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四星监管所创建为抓手,坚持党建带队建,严守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四条底线,多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落实柔性执法、便民绿色通道举措,精准助企纾困,智慧监管与基层标准化建设成效突出,各项工作指标常年位列全县市监系统前列,圆满完成各项基层监管服务任务。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协调处承担市食安办日常工作,是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部”和“枢纽站”。五年来,该处勇挑重担、锐意创新,推动沈阳市成功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在全省名列前茅,多项经验获全国推广。牵头构建“任务目标化、责任清单化、创建一体化”体系,持续健全食安办运行机制制发“三书一函”等制度文件,首创外卖骑手“随手拍”活动,食责险”创新推出“食责+N”组合险种惠企模式。牵头负责全市“振兴新突破”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工作。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国家、省、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通过科学、公正的检测服务,直接保障民生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依托其强大的检测能力和国家级平台,质检院成为助推地方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技术力量。质检院通过深化“一站式”服务与“惠帮企”平台融合,拓展技术咨询及跨区域检验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产业升级、品质升级。质检院高度重视科研、标准化工作,院内设“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509”承担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25年2月,质检院获批成为东北及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建筑安全玻璃CCC认证指定实验室,助推产业降本增效。

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事宜,请在8月21日前内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咨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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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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