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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8-2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前,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6年8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为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对全市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等开展核查,覆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类收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并收费的;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认证、授牌等活动并收费的;对会费包含的免费范围重复收费的;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的;利用编制团体标准乱收费的;其他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外,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中介机构承担并收费的;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申请人接受指定机构服务并收费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等;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或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其他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二、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企业经营者、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具体举报渠道如下:

(一)电话举报:拨打024-12315热线进行举报。

(二)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通过全国12315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提交问题线索。

(三)扫码举报:扫描下方专属二维码,直接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企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提供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共同规范社会组织经营秩序、守护良好市场环境。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涉企收费领域,坚决对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从严核查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实打实为企业减负增效,助力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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