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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改革、优服务,保安全、强监管,提质量、促振兴,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服务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我局组成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内容,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2.疫情防控期间,局主要领导一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并一直保持着,第一时间掌握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

3.坚持依法决策,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范了决策程序,强化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

2020年我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不断完善法治基础建设工作

1.全面履行监管职能。推行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将权责清单由原来的917项调整为992项,并严格按照清单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及时推进立法工作。一是顺利完成了《沈阳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工作,使我市电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二是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废止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26个、宣告失效的文件4个。清理以原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20个,宣告失效的文件11个。对局发文件清理并宣告失效的文件24个。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印发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办理暂行规定》,理顺了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二是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和《三项制度清单》,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奠定了基础。三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首发了《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规范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办案标准,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有力维护了企业复工复。

(三)尽职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1.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局承担市场监管保障组组长单位以及疫情防控综合组、教育组、防控物资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农村组、科研攻关组成员单位职责工作,严防死守市场监管八道“战疫”防线。一是农贸市场防线,取缔活禽交易业户109户。二是药械市场防线,实行退热药即售即报智慧化监管,数据实时横传报送,累计登记并推送信息212.8万人次,实施“五查三核”,关停整顿零售药店204家。三是价格市场防线,查办价格违法案件50起。四是线上市场及广告防线,检查广告9.77万条。五是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防线,检测负压隔离病房48间,电梯791部,企业1.26万家次。六是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检查大中小学食堂603个。七是防疫物资供应线,组织帮助50家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从零起步、从无到有,实现口罩日产能1000多万片,医用防护服日产能1.7万套,额温仪日产能3000台,43天建成医用防护用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八是企业复工复产战线,在全省率先制发《支持复工复产三十条》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惠及个体工商户46万余户次,缓减免补贷5.18亿元,94.1%的个体工商户安全有序复工。央视综合频道《新闻联播》、新闻频道《24 小时》、财经频道《第一时间》、《经济信息联播》先后 5 次对我市餐饮业复工情况、进口冷链食品专库专区管理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战疫”经验做法以市防指工作简报形式交流推广18次,其中4次获得市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2.全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管控。以市指挥部名义出台15号令和12号通告,确定5家首站定点冷库,全面实施“专库存储专区管理、专队作业、信息追溯”和“专班监管、清查存量、严查增量、违法取缔”管理,铁西区、皇姑区、浑南区、于洪区分别组建工作专班, 共计115人,对5 家首站定点冷库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全程进驻监管。同时,联合卫健、疾控、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建立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了浙江厄瓜多尔冷冻南美白虾、鞍山巴西进口牛肉、锦州俄罗斯进口鳕鱼等17起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突发事件,涉事货物总量2018吨,严防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全年共查办涉疫违法案件138起。

(四) 加强市场监管突出问题整治

1.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责令退还押品评估费等违规收费212.25万元,退还83家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咨询费331.95万元。开展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退还16621户终端用户电费1701.47万元。

2.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监督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74条、责令整改网站166家次。

3.加强广告监管。开展虚假违法农资广告、互联网广告、网络直播行业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05件,曝光10起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4.突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组织全市查办各类食品案件410件,罚没款项286.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与市公安局联合打掉利用普通食品欺诈消费者团伙1个。

5.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扎实开展春耕农资打假、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亮剑护航”“铁拳”等专项行动等。全年“双打”工作共开展各类检查1403次,出动执法人员77301人,检查各类商户企业80749家,查获各类侵权假冒案件96件,罚没款132.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1.启动自贸区沈阳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49项涉企事项改革举措在全市推广,提交材料和审批环节平均压减20%,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 70%以上。

2.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通办”,全市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市场主体 14.73 万户,占同期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总数的 95.63%,通过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时间也得到进一步压缩

3.“一事一网一窗一次”改革成效显著,全部36个政务审批事项均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 100%、“一次不用跑”事项达 98%,审批要件和时限压缩了70%;预审发明授权由平均 22个月缩短至 3个月以内,实用新型授权由平均7个月缩短至15日以内,外观专利授权由平均4个月缩短至7日以内。

4.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对11个业态涉及的8类、18张许可证进行整合,全部实现“一个业态,一张许可证”。

我市被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报》认定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同时得到了省政府、市政府通报表彰

(六)积极转变市场监管方式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起草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双随机”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了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截至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2.3万余户次。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关应用工作的通知》(沈商改发[2020]2号),确保了各级、各部门监管事项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应上尽上。30个市直部门、13个区县(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6557条,编制检查实施清单5269条,归集公示涉企信息955741条。  

3.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印发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制度的意见》和《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免罚清单》(共36项)。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进入行政执法办案程序的各类案件86件,进行了免予处罚处理,约占处罚案件10%。

4.实施智慧化监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智慧监管系统功能,全市14.2万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大数据管理,统一归集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检验检测及投诉举报等信息,实行“一企一档”全年累计通过“沈阳食药监管”APP 完成对16.4万户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17.9万个。

(七)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1.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显著突破。成功获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获得中央财政1.5亿元支持。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扶持名录(2020版)》,将风险补偿扶持科技企业名录增至2097家,同比增加41%;年度实现知识产权质押项目23笔,质押贷款8.2亿元。

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官方网站,实现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沈阳商标受理窗口累计受理各类商标申请18648件,位居全国212个京外受理窗口第五名,并获得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增强。充分发挥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审查确权功能,面向沈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专利预审和专利确权工作。2020年查处专利侵权案件128件;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16件,案值29.38万元,罚没45.19万元。推进沈阳市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建立行政、海关协同保护机制,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

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效发明专利19795件,同比增长14.96%;10家单位的11个项目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数量占全省的61%(辽宁省18个项目);19个项目荣获辽宁省首届专利奖。全市商标申请量49736件,商标注册量31226件,累计有效注册量179060件,各项主要指标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全市现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8件,占全省20.2%。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占全省7.7%。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件。辽中区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公主屯鸡蛋”获得2020年杨凌农高会最高奖“后稷特别奖”“地理标志产品康平地瓜”成为我市发布的首件地理标志地方标准。

(八)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牵头开展了对市场准入各类不合理限制、显性和隐性壁垒问题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准入存在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问题和建议的通告》,同时通过市工商联发往各行业协会、商会,广泛征集市场准入的壁垒问题,对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问题进行了清理。

2.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316件进行了梳理,废止(拟废止)、修改(拟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0件。

3.畅通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在全省率先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开设了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电话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范围,规范举报办理流程和及时公示处理结果等相关要求。

总结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我局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对市场监管规律把握还不够深,对新趋势、新技术、新问题研究还不够透,监管队伍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本领恐慌。二是安全监管仍然存在风险隐患,信息化对市场监管的支撑保障水平还不足,市场秩序、产品安全等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2021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普法第一年,按照国家、省、市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一化、常态化。完成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到5%。其次,加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后,进一步实施“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现有平台的对接,整合平台资源,形成大数据监管合力。

二是继续强化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的通知》(沈政发〔2020〕21号),通过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促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赋能、知识产权服务提质增效”五大工程,力争经过三年努力,打造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三是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通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事项公示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回应机制,着力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有效落实。

四是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提升安全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风险管控坚持打建结合,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机制完成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水泥等重点产品100%全覆盖监督检查修订《沈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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