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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来源: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各项制度,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市场监管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有关工作受到了充分肯定。具体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及所属单位经市司法局确认的执法主体数量为职权执法主体1个,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在岗在编行政人员总数330人,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297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4人,其中有3人取得了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在2020年度我局积极参与市司法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执法培训内容,对各区、县(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了法制审核,除个别文书瑕疵、不影响事实认定的证据留存问题外,经法制审核纠正的2件案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权责清单,对自身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整合,编制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7类行政执法行为,共计895项,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梳理编制了《监管事项清单》共177项,实现了监管事项清单化。相关清单均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非安全领域)

2020年我局编制非安全领域检查计划1件,对2家直销企业进行检查。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审查,并对全社会公开。截至2020年底,相关检查计划已全部落实,没有因实施检查计划,而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对部分被检查企业进行了电话回访,未发现对我局执法人员检查行为的异议,有关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均在年底前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安全领域)

2020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领域的230批次检查。这其中完成了230批次。同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审查,并对全社会公开。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培训。经过认真考察、精心挑选,邀请了食品药品领域知名专家到我局授课,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线上、线下约600名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培训围绕法律法规修订的新要求、新精神,结合食品安全创城和监管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详细讲解要点、难点,认真回应课前征集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精神,由省局先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然后再由市局按照省局的基准细化。

2020年初,我局受省局委托代拟了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种设备监管、食品安全等15个领域的148部法规、法规、规章进行梳理,对740条法律责任依不同的违法情形按从轻、一般等5个阶次进行了裁量。目前,我局代拟的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已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公布。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0年办结行政审批事项61631件。其中,市场主体登记业务7036件(设立登记1679户,变更登记4467户次,注销登记890户);特种设备类许可137件;计量类许可163件;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45件;CMA认证446件;食品生产经营类许可378件(其中含药房中的食品经营许可85件);药品零售经营许可9582件;医疗器械类许可(备案)11327件,网络销售备案707件;特殊药品相关许可8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22968件;执业药师注册3378件;受理商标申请业务5443件,办理质押商标登记13笔,完成注册商标质押登记贷款7.278亿元。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6件,上缴财政罚没款项134.09万元。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十、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我局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6件,上缴财政罚没款项134.09万元,有关案件均为涉企疑难处罚案件,全部经过法制审核,处罚结果全部按要求予以公示,并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向市司法局备案。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在中央转移支付的中央食品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中,列支资金18.75万元,用于购置执法记录仪30台、智能执法终端45台。现全局共有执法记录仪50台,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9.2%,现有固定场所记录设备3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按照《沈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梳理自身工作,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对应处室,对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了由主要处室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落实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年中、年末,认真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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