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市场监管局党组坚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局长陈佳标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将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专题讲座,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谋划推进振兴发展。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陈佳标局长向年轻干部讲授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陈佳标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三是积极参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2022年沈阳市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地核验点位,全过程参与了创城各项工作,向专家组展示了我市行政执法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工作的突出特色和显著成效,陈佳标局长代表市场监管工作向专家组作工作汇报,参加领导干部座谈访谈及“放管服”工作座谈会,并圆满完成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市场监管局稳步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相关工作,努力推动“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
一是安全监管稳中向好。“四大安全”监管方面,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累计检查市场主体33.29万家次、特种设备3.41万台(套),深查隐蔽地下压力管网1013.98公里,排除各类风险隐患7.24万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07件,“四大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是“沈阳质量”实现新发展。深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3年行动,3家企业获第九届省长质量奖。3个农业品牌荣获第二十九届农高会后稷奖。老龙口白酒、新农寒富苹果入选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名单。“辽宁省流量计检验检测中心”获批成立。获批增设中药材进口备案职能。沈阳市公共服务质量由2019年的全国第90名提高到59名(2020年82名),连续三年实现“提质晋位”;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连续四年达到96%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在省质量考核中我市连续4年被评为A级。
三是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刻把握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意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自贸区沈阳片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铁西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区)试点,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挂牌运行。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我市获银奖1项,优秀奖11项;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成效突出,获省政府激励表扬;沈阳市知识产权局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
四是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有序。针对企业不断增强的公平竞争期盼,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公平竞争执法,查办各类案件共计1954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4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269箱,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药械约37吨,退还转供电超收电费、银行转嫁成本违规收费711.23万元。率先全国出台网络直播营销指引“双清单”,养老诈骗案件查办工作指引清单、常见违法行为查办工作指引清单,以“清单”模式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中,我市位列全省第一、走在全国前列(我省和上海市并列全国第二名),我市经验在全省作交流。
五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聚焦市场主体共性需求、共性问题和全生命周期,抓改革、优服务、重帮扶、稳预期,企业准入、准营、退出更加便利,企业一般性开办压缩至0.5天,营业执照平均用时压减至2小时以内,准营审批用时较法定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现证照联动“秒注销”。深化“一业一证”创新成果,被纳入争取2022年省委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重点项目。大东区深化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成效显著,受到省政府激励表扬。全市实有市场主体111.95万户,同比增长9.2%。
三、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考核、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考核。印发了《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行政执法规范性、行政执法实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典型案例宣传、行政执法满意度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市局召开全系统行政执法专项工作会,局长陈佳标主持会议,听取了各区县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对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向13个区县局派出督导组,对照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内容开展两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印发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分工》,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不规范执法行为进行了整治。并组织人员先后对康平局、辽中局、和平局开展了专项执法监督工作。
四、完善制度机制、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一年来,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
一是调整统筹领导工作机制。市委编委将原“双随机、一公开”议事机构“沈阳市政府部门协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划入“沈阳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不再保留“沈阳市政府部门协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
二是动态维护“一单两库”。全市111.95万余户市场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共计8949名执法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建立完善联络员制、月报制、通报制、督导制。制定全市统一的《沈阳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编制形成《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四是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全市相关部门进行计划填报,安排专人点对点进行工作指导,实行周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全市247个检查事项部门,填报计划部门247个,填报比例100%。任务总数918个、联合任务总数295个,上述指标均列全省第一。
五是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全市通过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共归集涉企信息累计185.44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92.46万条,行政检查结果67.3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1.61万条,违法失信名录9.64万条,行政备案信息4.15万条,部门监管公告1381条,双随机任务信息456条,行政强制信息84条。信息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归集信息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五、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投诉机制建设、知识产权纠纷化解
一年来,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投诉举报和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努力化解百姓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处理消费投诉纠纷。全国12315平台沈阳地区共接收各类诉求61346件,其中投诉37018件,举报24271件,其他57件。全年处理来信、来函共计505件,接待来访105人次。我市ODR企业共计119家,全年新增ODR企业57家,处理ODR案件5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2.77万元。通过12345平台接收各类诉求共计7831件,其中电话回访后退回6827件,回复咨询657件,诉求人主动撤诉等其他类220件,转市局各处室办理108件,重点渠道办理19件,办理回复率、反馈率均为100%。
二是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与沈阳市版权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拟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实现行政调解的司法确认。市仲裁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高新区法院分别在保护中心设立了“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站”、“保护知识产权警务工作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诉讼服务站”。在市保护中心牵头带动下,沈阳市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各环节加强协同配合,拓宽了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维权途径。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年来,市场监管局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31件,提交复议答复意见12份,提供诉讼答辩有关证据材料22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是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主办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协办16件;主办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提案3件,协办2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并进行了公开。
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局政务网站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消费提示等信息1524条,网站访问量达102万余人次;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474条,其中原创信息459条。
2022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推动各区县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3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应急预案体系,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