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推动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积极作为。具体行政执法统计情况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我局及所属单位经市司法局确认的执法主体数量为职权执法主体1个,为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底,我局在岗在编行政人员总数325人;目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共224人。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我局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8人(其中外聘6名律师),其中有6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考试)。组织参加辽宁省公务员在线学习,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相关课程,332人累计完成1992学时,实现全员覆盖、学深悟透。2025年法制审核案件10件。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权责清单,对自身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梳理整合,编制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裁决等7类行政执法行为,共计809项,相关清单均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2025年我局未编制非安全领域检查计划。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安全领域)
2025年我局规范安全领域涉企执法检查,确定检查事项4项,检查对象57家,实施情况已在年底前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基层+”载体,联合市、区司法部门开展投诉举报行政司法衔接同堂培训;对基层开展《从行政复议、诉讼看投诉举报的处理》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基层行政复议应对能力。开展“四学四会”大讲堂12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23位市局骨干教师倾囊相授,完成39学时的业务交流与知识分享课程,有效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效能。
组织完成市局机关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四次组织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证件培训考试共计210人次。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执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未涵盖的相关法律规范,按照规则规定的原则和情形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2025年发布《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免罚清单(第二版)》,对15个领域、85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免罚。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办结行政许可20590件。其中,企业登记733件、计量类15件、食品经营类551件、药品零售企业许可8507件、医疗器械类许可4878件、执业药师注册5733件、特殊药品类审批173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件。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均已公示。
十、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5年重大行政处罚备案4件,均为涉企重大处罚。提出备案建议4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全局共有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86台,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38%。现有固定场所记录设备3套。已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按照法治沈阳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自身工作,将具体工作分解到对应处室,对需要多个处室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确定了由主要处室牵头,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落实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年中、年末,认真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工作。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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